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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柑桔大悬挂球实蝇绿色综合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29 640 次浏览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全区柑桔大实蝇疫情监测及时,防控成效显著,疫情处置到位。悬挂球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全区柑桔大实蝇绿色综合防控工作,

  柑桔大实蝇是柑桔上的重要害虫之一,是我市补充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该虫主要以幼虫蛀食果肉,悬挂球致使果实“未熟先黄”,提前脱落,严重影响柑桔的产量和商品价值。为扎实抓好2018年全区柑桔大实蝇绿色综合防控工作,促进柑桔产业健康发展和农民增产增收

  根据《重庆市植物检疫条例》《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18年农业植物检疫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农发〔2018〕31号)、《重庆市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关于切实抓好我市2018年柑桔大实蝇防控工作的通知》(渝植发〔2018〕13号)精神,

  发生疫情的38个镇乡(街道)必须按照技术要求全面开展防控工作,特别是农民合作社和分散农户为重点防控区域,要采取有效办法确保防控措施全覆盖,使得防控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综合运用诱杀成虫、处置蛆果、深翻土壤等措施,提高防控效果。药物防治要按照药剂、时间、技术、组织、作业“五统一”要求,联防联控、群防群治。

  实行先防治后补助,根据用药情况,以镇乡(街道)为单位对实施主体补助购药款。根据防控效果,对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宣传发动、蛆果处置、统防统治费用等方面实行以奖代补。

  健全“政府引导、部门联动、农民主体、社会参与”防控体系,镇乡(街道)是防控责任主体,企业、农民合作社、村组集体具体负责实施,区农委负责制定防控技术方案(详见附件1)、技术培训和指导、检查验收,区农业执法局加强对防控药剂的监督管理,区级其他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各负其责。

  以柠檬、塔罗科血橙等柑桔品种为重点,全面开展柑桔大实蝇绿色综合防控,确保全区疫情不大面积暴发成灾,将平均蛆果率控制在3%以内。

  统一采用全国农技中心推荐的果瑞特实蝇诱杀剂等正规登记的柑桔大实蝇成虫防治药物,对柑桔大实蝇成虫进行诱杀。

  在9月-11月期间,加强果园巡查,全面摘除“未熟先黄”果、捡拾蛆果和落地果,采用统一专用塑料袋密封,进行无害化处理。

  按照全区防控面积14.2万亩测算,需要总投入2081.55万元,悬挂球其中区级整合涉农资金300.00万元,企业、合作社、大户、农户等自筹1781.55万元。

  药物补助实行先防后补,由实施主体按照技术方案,自行与药剂供应商协商所需药剂、悬挂球价格、付款方式等,先买药防控,防控结束后由镇乡(街道)统一申请,区农委核实购药发票、三方(供药企业、实施主体、镇乡农业服务中心)合同、入(出)库单、用药记录后,统一补助到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由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补助给实施主体。防控效果补助实行以奖代补,根据验收考核办法,由区农委组织相关人员对蛆果率、蛆果处置等方面进行

  副区长任组长,区农委、镇乡(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防控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区农委,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各镇乡(街道)要建立防控工作组织机构,明确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加强统筹协调,落实防控具体措施。

  区农委定期开展技术培训,确保防控技术措施到位。区植保站成立防控技术指导小组,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指导和检查督促等工作。各镇乡(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相应成立防控技术实施小组,负责落实各项防控具体技术,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加强技术指导,确保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坚持“联防联控、统防统治”原则,切实做到“五统一”,即统一组织、统一药剂、统一时间、统一作业、统一技术,确保取得更佳效果。各镇乡(街道)要制定本区域实施方案,方案中要确定防控组织形式,明确具体实施的企业、合作社、大户、村组集体开展统防统治的区域及面积,并按照防控技术方案购买防控药剂,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对分散农户,要采取合作社统一防治、村组集体统一防治等形式,落实技术措施。

  区农委要履行牵头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具体负责方案的制定、技术培训指导、防控效果的检查验收考核等工作;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是防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做好实施方案制定、宣传发动、统防统治、检查督促、施药安全监管等具体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将防控工作纳入对镇乡(街道)目标考核内容,对因防控工作中不力的,要全区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为做好2018年柑桔大实蝇绿色综合防控工作,根据重庆市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重庆市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关于切实抓好我市2018年柑桔大实蝇防控工作的通知》(渝植发〔2018〕13号)精神,2018年柑桔大实蝇防控应以监测为基础;以成虫诱、毒杀为核心;以蛆果处理为保障;其它防控措施为补充。强化专业化统防统治,确保本区域综合防控技术实施到位,有效控制柑桔大实蝇的危害,结合我区近年柑桔大实蝇防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区植保站在4-6月柑桔大实蝇成虫羽化出土期,开展成虫羽化出土监测,科学分析成虫回园始盛期;9、10月蛆果摘除、悬挂球落地果处置等关键时期的预测预报,广泛发布信息,适时指导防控。

  对上年柑桔大实蝇发生比较严重的果园,在成虫羽化始盛期(一般在5月上、中旬)可在树冠内的地面上用55%氯氰毒死蜱乳油(登记防治对象:柑桔大实蝇)800-1000倍液喷雾,亩用药200克,封杀羽化出土的成虫。

  该项技术能有效杀灭柑桔大实蝇成虫,减少虫口基数,降低蛆果率,是防治柑桔大实蝇为害的关键环节之一。根据常年成虫监测结果,从成虫羽化始盛期(一般在5月下旬至6月中旬)或柑桔大实蝇成虫明显增加时开始,以柑桔大实蝇为害较重的果园和临近的杂木林为重点,进行喷药诱杀、悬挂球型诱捕器诱杀。喷药诱杀一般每隔7天1次,椪柑类一般喷药4-5次,橙类和柚类一般喷药5-6次;悬挂球型诱捕器一般15天追加一次,一般连续追加两次。若使用一般的食物诱剂(如糖酒醋药液等)进行挂罐诱杀,可提前从5月上旬开始,直至8月中旬为止,每7天更换一次诱剂。

  1、药剂选择:建议选用全国农技中心推荐的果瑞特实蝇诱杀剂等正规登记的柑桔大实蝇成虫防治药物进行点喷诱杀或喷雾防治,或选择球型诱捕器进行诱杀。

  2、诱杀方法:以往年柑桔大实蝇为害较重的果园和靠近树林、竹林、水源的果园为重点,进行树冠点喷诱杀、悬挂球型诱捕器诱杀或喷药防治,喷药时间一般在晴天的早晨或傍晚。

  (1)果瑞特实蝇诱杀剂的使用:药剂配制:每亩用药1袋(180克),1份原药兑2份水,充分搅拌;点状喷施,选择果树中外层叶片点状喷晒,每亩果园均匀选取10个点,每点喷施配制药液30~50ml,面积约0.5m

  ,以叶片上喷有药液但不流淌为宜;带状喷施:适合于机动喷雾器大面积喷雾,顺果树行对树冠一侧的中外部叶片喷施,形成一条宽约0.5米的药带,受药株数约占全果园的20-25%。

  (2)球型诱捕器的使用:为害较重的果园,每亩果园均匀选取10株树,在树冠下部阴凉处各挂诱集球1个,每15天追加悬挂一次,连续追加2次。

  柚子种植区域在6月中、下旬-7月上旬采取套袋防控,当柚果坐定后、幼果膨大直径达5~8cm时,选用规格27~32cm×36~38cm的柚子套袋,套袋阻隔产卵,达到其不能产卵繁殖的目的。

  该项措施对控制翌年害虫基数作用大,是防治柑桔大实蝇的关键环节之一,要与成虫诱杀技术配合,方可达到防控的效果。在7~8月摘除有产卵痕的青果;从9月中旬开始,摘除未熟先黄果,放入专用厚型塑料袋中,并贴上剧毒等字样的标签,按每袋装50~100公斤计,投入磷化铝片1片,或喷洒敌敌畏、毒死蜱乳油5~10ml,投药后立即扎紧袋口密封,5~7天后,受害果中的幼虫即可全部死亡。

  蛆果的调运是柑桔大实蝇远距离传播的主要途径,柑桔果品销售期间,各乡镇(街道)要加强果品市场的检疫检查,发现带疫果品要及时销毁并上报区农业执法局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同时,禁止从疫情发生区调运带土苗木。

  重庆市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关于切实抓好我市2018年柑桔大实蝇防控工作的通知》(渝植发〔2018〕1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特制定本验收考核办法。

  2、补助标准:按技术方案,对果瑞特实蝇诱杀剂和55%氯氰毒死蜱乳油进行补助,金额以2018年全区柑桔大实蝇镇乡(街道)药剂补助限额为上限,总量控制金额

  3、验收内容及方法:按技术方案使用规定农药品种开展防控工作,防控结束后由镇乡(街道)向区农委提出验收申请,并统一提供购药发票、三方合同、入(出)库单、用药记录、现场照片等资料,区农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核后按资金管理办法拨付资金。

  (1)蛆果率。发生面积大于1万亩的镇乡(街道)抽查10个点,面积大于5000亩小于1万亩的镇乡(街道)抽查5个点,3000亩以下的镇乡(街道)抽查3个点,每个点抽查10株,平均蛆果率高于3%的,不予补助。

  (3)收购点弃果、蛆果处置。有收购点的镇乡(街道),随机抽查3个收购点,未将弃果、蛆果用专用塑料袋密封进行规范化处置的,不予补助。